主办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北京康乐医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5010734号-6
感谢关注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分会官网
登录 / 注册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工信部:出口的检测试剂等5类产品必须获得药监部门资质
添加人:宋晓瑞 添加时间:2020年04月09日 阅读: 659 次 来源: 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许晓华)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医疗物资生产保障及储备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表示,近期,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四部门出台规定,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等5类产品,国内生产必须获得我国药监部门的资质,同时要符合进口国和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黄利斌指出,中国是医疗物资的生产大国,面对疫情防控需求,我国各类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重点医疗物资生产能力快速恢复并实现了扩能扩产,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保障本国疫情防控的同时,企业加班加点,千方百计为全球战疫提供支持,根据全球疫情蔓延扩散的态势扩能扩产。
“但也应该看到,在庞大的国际需求面前,我们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同时还有诸多因素制约着我国医疗物资产能的发挥和供给能力的提升。”黄利斌举例说,比如全球媒体关注的呼吸机生产,就受到全球化的核心零部件供应不足的制约,我国的产能不足全球的1/5,即使在关键零部件保障供应的情况下,想完全满足全球疫情防控需要,也是不太现实的。
再比如,防护服的全球保供也受到中外质量标准、使用习惯等差异的制约,我国防护服目前的日均产量已经超过了150万套,理论上讲,满足国际市场需要问题不太大。但这些防护服是分别按照中国、美国、欧盟、日本等不同质量标准体系生产的,与进口国和地区的相关要求并不完全匹配。近期,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四部门出台规定,要求出口的检测试剂等5类产品,国内生产必须获得我国药监部门的资质,同时要符合进口国和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黄利斌强调,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国外疫情蔓延加速的时候,愿意对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鼓励企业用高质量的中国产品去服务国际社会。